它是为了避免地基不均匀沉降在房屋中产生裂缝而设置的。沉降裂缝一般发生在下述部位:1)土层变化较大处;2)地基基础处理方法不同处;3)房屋平面形状变化的凹角处;4)房屋高度、重量、刚度有较大变化处;5)新建部分与原有建筑的结合处等。针对上述情况,在必要时须设置沉降缝将建筑物从屋顶到基础全部分开,形成各自独立的结构单元。在既需设置伸缩缝又需设置沉降缝时,伸缩缝应与沉降缝合并设置,以使整个房屋的缝数减少。其缝宽与地质条件和房屋的高度有关,一般不小于50mm,当房屋高度超过10m时,缝宽应不小于70mm。
但是沉降缝会使基础构造复杂,特别在有地下室或地下水位较高的时候。因此,要尽量把高层部分和裙房部分的基础做成整体,不设沉降缝。一种方法是可采用桩基,桩支撑在基岩上;或采取减少沉降的有效措施并经计算,沉降差在允许范围内。另一种方法可以把基础设计成整体,但分开施工,两部分之间设后浇带,先施工高层部分,再施工低层部分,待主体完工,已完成大部分沉降后,再浇筑连接部分的混凝土,连成整体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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